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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遴选2017-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

2017年03月10日 23:01 孔子学院工作处 点击:[ ]

 

为满足孔子学院可持续发展需求,深入贯彻落实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《孔子学院发展规划(2012-2020年)》和第十一届孔子学院大会精神,切实加强孔子学院院长队伍建设,经研究,现面向全校遴选2017-2018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。欢迎全校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报名。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岗位

韩国顺天乡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

二、申请条件

政治坚定、业务过硬、作风务实,遵守中国和驻在国法律;了解驻在国国情,熟练运用驻在国语言或英语;熟悉汉语教学工作;具有合格的领导力、跨文化交际能力和执行力;掌握网络、多媒体应用技术;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年龄35-55周岁,身心健康;

(二)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;

(三)曾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者优先考虑;

(四)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

三、选派程序

申请人填写《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》(附件1),由所在学院/部门相关领导在推荐意见一栏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,于2017年3月31日(周五)前将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(含学历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英语或外语等级证书)提交至孔子学院工作处。

四、录取和派出

(一)我校将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,初步确定候选人,并向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推荐。

(二)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将对候选人进行考试选拔。考试合格者,需参加总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方可派出。培训期限一般为1-2个月。

(三)派出时间:预计派出时间为2017年下半年-2018年下半年。具体时间根据孔子学院工作需要及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要求确定。中方院长派出前需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。

(四)任期:中方院长任期一般为4年,其中试用期1年。院长如因个人原因需提前结束任期,一般应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申请,由学校报总部批准。

(五)待遇:中方院长任职期间, 有关待遇根据《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》(财教[2011]194号)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孔子学院工作处 王岚

联系电话:23282181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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